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2018年度招標代理機構行業信用 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
吉建招〔2019〕1號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2018年度招標代理機構行業信用
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招標代理機構:
為加強對我省招標代理機構行業動態管理,規范招標代理機構依法依規開展招標活動,增強招標代理企業誠信意識,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招投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吉林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行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吉建招〔2018〕2號)的相關規定,為做好2018年度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2018年度招標代理機構行業信用等級評價范圍,在吉林省執業的所有招標代理機構(含外省入吉招標代理機構)。
二、時間安排
(一)2019年1月17日-1月31日,企業自評階段。
(二)2019年2月1日-2月27日,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評階段。
(三)2019年3月1日-3月31日,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處終評、公示、公告階段。
三、相關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公平公正、按時保證質量做好信用評價工作。委派專人負責信用評價工作(將姓名、聯系方式于2019年1月26日前報送到省廳招投標管理處)。
(二)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吉林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行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吉建招〔2018〕2號)的相關規定,根據招標代理機構的基本信用、市場行為、社會信譽對企業信用等級進行綜合評價。
(三)招標代理機構行業信用綜合評價是招標行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各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本地區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等級評價的初評和信用綜合評價檔案的整理工作。評價結果將作為招標代理機構日常監管、評先評優、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建立招標代理機構的信用檔案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重要依據。
(四)請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本轄區2018年度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申請材料和結果,加蓋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章,于2019年3月 1日前報送至省廳招投標管理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聯 系 人:林志剛
聯系電話:0431-82752638
電子郵箱:495101837@qq.com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月17日